华北电力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
发布时间:2024-02-29
一、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。
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勤奋努力,敢于担当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二、着装得体,仪容端庄。
衣着仪容整洁大方,统一佩戴工牌。男性不蓄长发、胡须,女性不化浓妆。
三、举止文明,注重形象。
上班时间精神饱满,举止端庄。接待服务对象时,热情周到、礼貌亲切。
四、高效服务、保证质量。
持续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服务事项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。办事过程中,不得借故缓办、人为设置障碍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。
五、热情耐心,人性服务。
坚持首问负责,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问题;涉及非本窗口服务事项时,应热心解释并引导有关窗口位置。
六、依法依规,公平公正。
严格依法办事,公平对待每位师生和办事人员。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,及时公开并更新窗口服务事项有关信息。
七、团结协作,顾全大局。
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窗口和部门间协调合作。工作人员之间应以诚相待、相互支持。
八、按时到岗,态度端正。
按时到岗工作,不得无故脱岗。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九、窗口整洁,美观有序。
保持办公窗口环境清新,每日坚持整理窗口区域卫生,保持桌面整洁,不得有垃圾、纸屑和明显的灰尘。
十、遵规守纪,廉洁自律。
秉公执行公务,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严禁吃、拿、卡、要,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宴请、礼物和礼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