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华北电力大学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

发布时间:2024-02-29


一、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

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勤奋努力,敢于担当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
二、着装得体,仪容端庄

衣着仪容整洁大方,统一佩戴工牌。男性不蓄长发、胡须,女性不化浓妆。

三、举止文明,注重形象

上班时间精神饱满,举止端庄。接待服务对象时,热情周到、礼貌亲切。

四、高效服务保证质量

持续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服务事项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。办事过程中,不得借故缓办、人为设置障碍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。

五、热情耐心,人性服务

坚持首负责,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问题;涉及非本窗口服务事项应热心解释并引导有关窗口位置。

六、依法依规,公平公正

严格依法办事,公平对待每位师生和办事人员。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,及时公开并更新窗口服务事项有关信息。

七、团结协作,顾全大局

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窗口和部门间协调合作。工作人员之间应以诚相待、相互支持。

八、按时到岗,态度端正

按时到岗工作,不得无故脱岗。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
九、窗口整洁,美观有序

保持办公窗口环境清新,每日坚持整理窗口区域卫生,保持桌面整洁,不得有垃圾、纸屑和明显的灰尘。

十、遵规守纪,廉洁自律

秉公执行公务,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严禁吃、拿、卡、要,严禁接受办事人员宴请、礼物和礼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