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生服务中心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师生服务中心新媒体平台(企业微信、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宣传渠道)的建设与运营,提升服务质量,强化意识形态责任,依据《华北电力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》《华北电力大学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师生服务中心官方企业微信、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宣传渠道的开设、内容发布、日常管理及安全保障等工作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第三条 责任主体
师生服务中心为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责任部门,师生服务中心主任为平台建设运营第一责任人,师生服务中心指定专职教师担任新媒体管理员,成立运营团队负责平台日常工作。
第四条 职责分工
(一)管理员:负责内容审核、账号安全、数据监控及舆情反馈。
(二)运营团队:负责选题策划、图文制作、发布及用户互动。
(三)必要时,校领导对重大事项及敏感信息进行终审。
第三章 内容管理规范
第五条 发布流程
(一)常规内容:执行“三审三校”,即编辑拟稿初审→管理员复审→主要负责同志审核→发布。
(二)重要信息(重大事项及敏感信息):在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基础上,增加校领导终审环节,即编辑拟稿初审→管理员复审→主要负责同志审核→报分管校领导终审→发布。
第六条 内容要求
(一)内容需贴合师生需求,聚焦服务指南、政策解读、校园动态等。
(二)原创比例不低于60%,转载内容须标注来源。
(三)内容须政治正确,积极向上,禁止发布涉密敏感或违反公序良俗信息。
第七条 互动管理
(一)用户留言须在24小时内响应,咨询类问题须在48小时内响应或处理。
(二)建立“常见问题库”,优化企业微信自动回复功能。
第四章 账号与安全管理
第八条 账号管理
(一)账号注册须按照学校审批流程进行,经师生服务中心申请、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。
(二)实行“实名制+权限分级”,账号密码定期更换。
第九条 安全机制
(一)定期备份数据,每周检查登录日志,防范盗号风险。
(二)发现不实信息或舆情,立即撤稿并在必要时上报校党委宣传部。
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
第十条 每月统计发布量、阅读量、互动率等数据,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。
第十一条 对阅读量超1000的原创推文、创新服务举措适当给予团队表彰及奖励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师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